10月30日,湖南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湖南電力現貨市場系列規則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到,現階段獨立儲能電站可選擇采取“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現貨交易,隨著現貨市場不斷發展和用戶側參與程度的提高,逐步實現用戶側以“報量報價”的方式參與現貨交易。
同時還提到,獨立儲能電站充放電電量按照所在節點的節點邊際價格結算,暫不參與市場運營費用分攤。
文件明確,經營主體包括各類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獨立儲能電站、新型經營主體包括虛擬電廠、負荷側可調節資源、獨立輔助服務提供商、分布式發電等。獨立儲能電站準入條件為,獨立儲能電站應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具備電力、電量數據分時計量與傳輸條件,數據準確性與可靠性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