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南網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印發《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南方區域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并啟動結算試運行的通知》(下面簡稱《實施細則》),《通知》表示,為加快推動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體系完善,更好促進新型儲能等新業態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南網總調結合模擬試運行情況和各方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形成了《實施細則》。并于10月1日啟動試運行。額定功率不小于50MW、額定功率充電/放電同向指令持續響應時間不小于1小時的電化學儲能電站,可參與南方區域調頻輔助服務市場。
《實施細則》指出,獨立儲能電站、直控型可調節負荷參與調頻輔助服務的交易細則。范圍覆蓋廣東、廣西、貴州、海南四省,云南區域另行規定。
《實施細則》顯示,影響獨立儲能電站調頻里程排序價格的因素除了歸一化性能評價指標Pi外,新增了體現獨立儲能競爭差異的邊際替代率系數Fm,i。將更有利于調頻性能好,報價合理的獨立儲能電站出清。
《實施細則》表示,參與主體:
獨立儲能電站:參與區域調頻市場的獨立儲能電站的額定功率不小于50MW、額定功率充電/放電同向指令持續響應時間不小于1小時,該準入技術參數根據市場交易情況適時調整。
此外,允許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且額定功率不低于區域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中火力發電單元標準調頻容量最小值、額定功率充電/放電同向指令持續響應時間不小于1小時的獨立儲能電站參與區域調頻市場。
現階段,獨立儲能電站僅包括電化學儲能電站。
直控型可調節負荷:包括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等直接參與市場的負荷側調節資源以及直控型聚合平臺。
參與區域調頻市場的直控型可調節負荷最大上下調節能力不小于10MW、調節能力持續響應時間不小于1小時,該準入技術參數根據市場交易情況適時調整。
直控型聚合平臺通過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形式代理相關發電側和負荷側調節資源參與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