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支持龍頭企業加大區內配套采購力度,采購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生產的產成品(或工業原料),產值增速或銷售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全區產值前5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先進鋼鐵材料企業及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可以申報。要求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2023年9-12月企業月度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10%以上,且增量超過1000萬元。
支持標準:2023年9-12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按當月采購開票額環比4-8月月均采購開票額增量部分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原文如下: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工業提速增效攻堅行動政策支持資金的通知
桂工信綜合〔2023〕654號
各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學思想拼經濟穩增長惠民生“六個攻堅行動”總體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3〕56號)要求,全力實施工業提速增效攻堅行動,加快推動行業恢復、項目建設,加快推動企業穩產增效、開拓市場,加快推動全區工業經濟持續向好,現組織開展工業提速增效攻堅行動政策支持資金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一)支持正增長有潛力的企業擴大生產。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3年1—8月累計產值超過2億元且實現正增長(不含新入統企業);
(2)2023年9—12月企業月度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10%以上,企業月度稅收(含入庫期稅額、退稅額和留抵稅額)、用電量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實現正增長。
注:有效月是當月數據不為零的月份,下同。
2.補助標準。
2023年9—12月,按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予以補助。
(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當月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10%以上(含10%)的,按當月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給予獎勵;
(2)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當月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20%以上(含20%)的,按當月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給予獎勵;
(3)單個企業每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備注:符合條件企業不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
3.申報材料。
(1)支持正增長有潛力的企業擴大生產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
(2)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31,郵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負增長的企業扭負為正。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3年1—8月累計產值超過5000萬元且累計增速為負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含去年同期數據為零的企業);
(2)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企業累計產值同比增速實現扭負為正(核基的企業,按核基前數據修正增速)。
2.補助標準。
2023年9—12月,按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予以補助。
(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當月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給予獎勵;
(2)從次月開始,產值繼續保持正增長且累計增速較1—8月回升2%以上的,按月度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給予獎勵;累計增速較1—8月回升5%以上的,按月度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給予獎勵;累計增速較1—8月回升10%以上的,按月度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
(3)單個企業月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備注:符合條件企業不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
3.申報材料。
(1)支持負增長的企業扭負為正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2);
(2)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31,郵箱:zhc@gxt.gxzf.gov.cn。
(三)支持新建投產企業加快釋放產能。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3年1—8月累計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新建投產企業(統計入庫時間為2022年6月—2023年8月);
(2)企業月度用電量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實現正增長。
2.補助標準。
2023年9—12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當月產值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月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備注:符合條件企業不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
3.申報材料。
(1)支持新建投產企業加快釋放產能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3);
(2)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31,郵箱:zhc@gxt.gxzf.gov.cn。
(四)支持下半年計劃投產上規企業早上規早生產。
1.支持對象。
2023年9—12月統計入庫的新建投產企業。
2.獎補標準。
2023年9—12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當月產值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月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備注:符合條件企業不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
3.申報材料。
(1)支持企業早投產早上規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4);
(2)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31,郵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項目加快投資
(一)支持加快重點工業項目投資。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項目可以申報:
(1)項目需列入2023年下半年投資計劃在2000萬元以上的備選支持重點工業項目清單,具體項目清單由自治區會同各設區市根據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業項目清單等協商確定,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項目2023年8—12月間月度實際投資較上半年月均投資增長(上半年月均投資低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計算),或總投資30億元以上(含30億元)且月度實際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
(3)項目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項目投資許可、土地、環保、節能等手續完善。
2.補助標準。
2023年8—12月,根據月度實際投資完成情況按月對清單內項目予以補助。
(1)投資增量補助。對項目月度實際投資較上半年月均投資增量部分,按增量投資額的0.5%給予補助;
(2)重大項目補助。對總投資30億元(含)以上且月度實際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項目,按月度實際投資額的0.3%給予補助。
項目同時符合以上兩類補助條件的,僅享受其中一類補助。本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獲得補助支持項目2023年下半年實際投資不足2000萬元的,自治區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資金。本補助政策為下半年重點工業項目擴大投資專項政策,此前已獲得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可疊加享受本補助政策,但不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
3.申報材料。
(1)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業項目投資補助申報表(附件5);
(2)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投融資處,聯系電話:0771—8051009,郵箱:trzc@gxt.gxzf.gov.cn。
三、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一)支持汽車行業去庫存促生產。
1.支持對象。
乘用車、商用車整車生產企業。
2.獎補標準。
——乘用車企業。從9月開始到12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乘用車整車企業,該月給予增產獎勵800萬元:(1)當月乘用車產量較7—8月平均產量增量80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50%以上(以企業聯網直報平臺數據為準);(2)產值較7—8月平均值增加7.5億元以上。9—12月4個月累計產值增量超過30億元以上的,每增加1億元,再額外獎勵100萬元,額外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商用車企業。從9月開始到12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商用車整車企業,該月給予增產獎勵150萬元:(1)當月商用車產量較7—8月平均產量增量800輛以上(以企業聯網直報平臺數據為準);(2)產值較7—8月平均值增加1.8億元以上。9—12月4個月累計產值增量超過7億元以上的,每增加0.5億元,再額外獎勵50萬元,額外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申報材料。
(1)支持汽車行業去庫存促生產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6);
(2)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統計等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汽車處,聯系電話:0771—8095126,郵箱:qcc@gxt.gxzf.gov.cn。
(二)支持龍頭企業加大區內配套采購力度。
1.支持對象。
采購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生產的產成品(或工業原料),產值增速或銷售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全區產值前5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先進鋼鐵材料企業及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可以申報,其中:
(1)全區產值前5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3年9—12月企業月度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10%以上。
(2)先進鋼鐵材料企業:下半年新投產的鋼鐵加工項目新增銷售額超過15億元的企業。
(3)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2023年9—12月企業月度產值環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10%以上,且增量超過1000萬元。
備注:全區產值前5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單詳見《廣西推進產業振興三年行動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更新全區產值前5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單的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函〔2023〕5號)。采購人與被采購對象不屬于直接控股或管理關系,雙方實際控制人不屬于直系親屬。采購人與被采購對象不得虛構交易,不得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如有發現,取消并收回工業提速增效政策全部獎勵資金,并且在三年內不得申報工業和信息化資金項目。實際交易時間以實際交貨時間為準。
2.支持標準。
(1)產值排全區前500名工業企業:2023年9—12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當月采購開票額環比4—8月月均采購開票額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先進鋼鐵材料企業:2023年下半年新投產的鋼鐵加工項目采購區內工業原料,新增銷售額超過15億元的企業,每家企業給予補助200萬元。
(3)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2023年9—12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當月采購開票額環比4—8月月均采購開票額增量部分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備注:符合條件企業不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
3.申報材料。
(1)支持企業加大區內配套采購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7);
(2)產值排全區前500名工業企業、先進鋼鐵材料企業,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企業申報材料:企業按申報獎補金額提供相對應的采購合同、采購清單、發票復印件(蓋單位公章)等;
(3)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統計等部門審核材料;
(4)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市場開拓處,聯系電話:0771—8011006,郵箱:scktc@gxt.gxzf.gov.cn。
(三)支持舉辦產銷對接活動。
1.支持對象。
“桂酒飄香”、家具家居、日用消費品、“特色食品八桂行”等產銷對接活動。
2.支持標準。
(1)參與工信廳組織“桂酒飄香”系列產銷對接活動的規模以上釀酒工業企業:對區內規模以上生產企業2023年9—12月月均產值增量環比4—8月月均產值超過500萬元的按增量部分2%進行獎補,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參與工信廳組織“特色食品八桂行”、家具家居產銷、日用消費品產銷等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對區內規模以上生產企業2023年9—12月月均產值增量環比4—8月月均產值超過300萬元的按增量部分2%進行獎補,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支持相關行業協會舉辦產銷對接活動: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組織開展有50家以上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加的產銷對接活動,每場給予10萬元的補助。
(4)支持規上工業企業自行舉辦產銷活動: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企業自行舉辦10家以上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加產銷活動(含新產品發布會、訂貨會等),按牽頭企業實際投入的場租費和會場搭建費用給予不超過50%的一次性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備注:(1)(2)符合條件企業不可疊加享受“一、支持企業增產增效”支持政策和《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支持政策。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實際操作將結合財政資金額度等情況安排。
3.申報材料。
(1)當月5日前(節假日往后順延)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的產銷活動計劃及方案。
(2)支持產銷對接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8);
(3)企業月度促銷產值情況表;
(4)2023年9—12月,參加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舉辦活動的企業申報材料包含活動方案、活動進度、銷售增量、工業產值增量等;行業協會或企業舉辦促銷活動的申報材料包含活動方案、活動進度等;
(5)企業按申報的獎補金額提供相對應的合同(協議)、銀行轉款憑證、發票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6)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市場開拓處,聯系電話:0771—8011006,郵箱:scktc@gxt.gxzf.gov.cn。
(四)支持水泥產品開拓區外市場。
1.支持范圍。
經長洲船閘水運和北部灣港海運面向區外市場銷售水泥產品(含熟料,下同)的廣西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2.獎補標準。
(1)經長洲船閘水運補貼。包含兩部分:
一是補貼下行過閘費用:對經長洲船閘下行的水泥產品運輸過閘費給予全額補貼。
二是增量運輸物流補貼: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對企業經長洲船閘下行水泥產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數作為環比基數)給予5元/噸的物流補貼。其中,沒有環比基數的,按其他申報企業運輸量環比基數的平均數計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業最多享受水運補貼100萬元。
(2)經北部灣港海運補貼。
2023年9—12月,對企業經北部灣港面向區外運輸銷售的水泥產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數作為環比基數)給予5元/噸的物流補貼。其中,沒有環比基數的,按其他申報企業運輸量環比基數的平均數計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業最多享受海運補貼100萬元。
3.申報材料(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廣西西江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審核工作)。
(1)同一批次水泥產品全流程銷售合同、銷售發票;
(2)長洲船閘或港務公司蓋章確認的船舶貨物清單;
(3)運輸合同、運輸發票以及結算單;
(4)經長洲船閘下行繳納過閘費發票憑證;
(5)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石化建材處,聯系電話:0771—8095271,郵箱:shjcc@gxt.gxzf.gov.cn。
四、幫助企業降本增效
(一)階段性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政策。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3年9—12月企業月度產值環比2023年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長5%以上(含5%);
(2)企業不在廣西“兩高”項目管理目錄規定的工序或產品范圍,具備獨立電量計量條件。
2.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按月度外購電量較基數電量增量部分給予獎勵,產值增長5%(含)—7%每千瓦時獎勵0.10元,產值增長7%(含)—9%每千瓦時獎勵0.12元,產值增長9%(含)—11%每千瓦時獎勵0.14元,產值增長11%(含)—13%每千瓦時獎勵0.16元,產值增長13%(含)—15%每千瓦時獎勵0.18元,產值增長15%及以上每千瓦時獎勵0.20元。對于基數電量為0的企業,獎勵標準為每千瓦時0.05元。每家企業每月獎勵資金不超過200萬元。
備注:符合條件企業可疊加享受《促進工業經濟穩增長10條政策措施》(桂產業振興指揮部〔2023〕6號)、《關于印發2023年重大節假日期間工業企業穩產增產用電措施的通知》(桂工信運行〔2023〕233號)支持政策。基數電量以2023年4—8月有效月均兩部制外購電量(剔除月度電量為0的月份),以月度超出基數電量的兩部制外購電量為增量電量。
3.申報材料
(1)階段性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政策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9);
(2)有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供電、統計等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0)。
4.責任處室。
經濟運行處,聯系電話:0771—8095273,郵箱:jjyxc@gxt.gxzf.gov.cn。
(二)“工業流動資金貸”產品。
1.支持對象。
(1)重點支持廣西區內有市場、有產能、有訂單的工業市場主體,產品實行名單制管理,名單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提供;
(2)自“工業流動資金貸”實施細則印發日起,已獲得“桂惠貸”系列產品支持的市場主體,若提前還款超過30天(不含)以上的,原則上不得申請“工業流動資金貸”。其他事項按“桂惠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2.支持方式。
(1)貼息比例及金額。
“工業流動資金貸”貼息比例為3個百分點,名單內企業每戶累計申請貼息金額最高可至600萬元,貼息資金單獨核算,不納入“桂惠貸”歷年累計貼息上限管理。
(2)貼息資金來源及撥付。
“工業流動資金貸”單獨列賬、按月核算,貼息資金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全額承擔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3)貼息貸款利率要求。
“工業流動資金貸”貸款利率應不高于同類型金融機構、同類型企業以及同類型期限的貸款加權平均利率水平減去3個百分點,利率上限參照“桂惠貸”3個百分點貼息比例產品執行。
(4)貼息期限及申請要求。
“工業流動資金貸”貼息期限最長1年,1年以內的貸款按實際使用天數貼息。
(5)貼息貸款計劃額度。
“工業流動資金貸”和“工業項目貸”貼息貸款額度合計使用,暫定230億元。
(6)名單推薦方式。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工業流動資金貸”“工業項目貸”企業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綜合〔2023〕604號)要求做好工業流動資金企業名單推薦工作。
3.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31,郵箱:zhc@gxt.gxzf.gov.cn。
(三)“工業項目貸”產品。
1.支持對象。
(1)重點支持廣西區內項目建設、設備更新等工業市場主體,產品實行名單制管理,名單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提供;
(2)自“工業項目貸”實施細則印發日起,已獲得“桂惠貸”系列產品支持的市場主體,若提前還款超過30天(不含)以上的,原則上不得申請“工業項目貸”。其他事項按“桂惠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2.支持方式。
(1)貼息比例及金額。
“工業項目貸”貼息比例為3個百分點,名單內企業每戶累計申請貼息金額最高可至500萬元,貼息資金單獨核算,不納入“桂惠貸”歷年累計貼息上限管理。
(2)貼息資金來源。
“工業項目貸”單獨列賬、按月核算,貼息資金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全額承擔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3)貼息貸款利率要求
“工業項目貸”貸款利率應不高于同類型金融機構、同類型企業以及同類型期限的貸款加權平均利率水平減去3個百分點,利率上限參照“桂惠貸”3個百分點貼息比例產品執行。
(4)貼息期限及申請要求。
“工業項目貸”貼息期限最長1年,1年以內的貸款按實際使用天數貼息。
(5)貼息貸款計劃額度。
“工業流動資金貸”和“工業項目貸”貼息貸款額度合計使用,暫定230億元。
(6)名單推薦方式。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工業項目貸”企業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3〕619號)要求做好工業項目貸企業名單推薦工作。
3.責任處室。
投融資處,聯系電話:0771—8095227,郵箱:trzc@gxt.gxzf.gov.cn。
五、申報程序
(一)各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愿申報,收集申報材料。
(二)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自愿申請,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匯編成冊加蓋企業公章)。
(三)屬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填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負責匯總屬地企業的申報材料,除工業流動資金貸、工業項目貸外,支持企業增產增效、支持項目加快投資、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幫助企業降本增效的所有申報材料打包統一報送,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各月15日前正式行文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市獎補申報材料組織復核,對擬獎補名單予以公示。
(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擬獎補名單及金額報送給自治區財政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下達獎補計劃,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收到自治區資金及時將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
六、其他事項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獎補資金總量按21億元控制,各塊資金安排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補助資金以萬元為最小單位,不足萬元部分不予補助。
(二)申報企業和申報項目單位需在廣西區內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守法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不違反國家、自治區、設區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項目實施問題嚴重的企業和項目單位,收回已發放的補助資金,視情況取消其2到5年內工業和信息化資金申報資格。
(三)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可以在各月度多次申報,除備注說明外,各項政策均可以同時申報。
(四)請各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屬地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確保企業申報信息準確無誤,對企業填報數據真實性進行嚴格核實,保證申報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五)對于企業申報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請各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政策文件規定及培訓內容自行解答,確實解答不了的再由地市工信局向我廳相關責任處室進行咨詢。各市匯總的申報材料郵寄給我廳,聯系人及電話:潘鴻濤,0771—8095234;郵箱:zhc@gxt.gxzf.gov.cn。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3號工信大廈608室,郵政編碼: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