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儲能頭條(微信號:chuneng365)獲悉,貴州能監辦日前發布關于公開征求《貴州能源監管辦關于貫徹落實<發電機組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通告。其中提到,發電機組和獨立新型儲能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費用分攤,調試運行期上網電費的10%作為“兩個細則”輔助服務補償費用。







在完成整套設備啟動試運行后規定時間(其中水電(含抽蓄)、火電等發電機組3個月,風電、光伏(含光熱)發電項目、獨立新型儲能并網后6個月)結束前,擁有發電機組、獨立新型儲能的市場主體具備商業運營條件后,以正式文件將相關材料報送電網企業,從完成整套設備啟動試運行時間點起自動進入商業運營。
詳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