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的公示》(以下簡稱《公示》),經電動汽車資源網統計,非個人用戶購買累計行駛里程未達到三萬公里的有249輛,沒有通過審批(相關閱讀:面對58.59億元的2016年新能源汽車補貼初審公示 幾家歡喜幾家愁)。細究之下可發現,3萬公里的輻射面十分之廣,乘用車、商用車領域都存在“非個人用戶”購車的情況。
運營商和車企誰才是真正的“大爺”?
按照一般性的理解“顧客是上帝”,在車企和運營商之間,顯然運營商是客戶,也就是“上帝”。從目前的現實的情況來看,車企不愿意承擔全部國補與地補,一般情況下,車企會與運營商簽署協議,比如說:運營商墊地補,車企墊國補。看起來似乎車企與運營商又是相互依存的關系。
在新能源物流車運營領域,對于車企來說,何時才能達到“3萬公里”取決于車賣給了誰,如果用戶運行強度越大,周期越短;反之,運行強度越小,周期越長。因此,許多車企開始選擇優質運營商,主要考核標準是有一定規模、資金雄厚的一些大運營商,以及那些運營模式清晰且潛力巨大的運營商。
而在乘用車分時租賃領域,目前是分時租賃發展的關鍵時期,很多平臺都在加購車輛,以擴大市場占有率。但是,分時租賃行業主要以短途代步為主,行駛里程不會太長,且車輛受到故障、事故、冬季續航等的影響,總體日均行駛里程大概在60~80公里,對于新購車輛,可能需要運營一年半乃至以上方能達到此標準。這也就意味著,車企會承擔更大的成本壓力,運營商需要拿出有效的運營里程來說服車企將車賣出,或者企業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墊付一部分資金。
可以說,由于“3萬公里”的存在,車企正在逐漸的成為“大爺”,為了避免出現資金困難,開始“挑選”客戶。此外,一部分車企也在不斷布局自己的運營企業,跟專業從事運營商分一杯羹。如果是剛剛起步的創業企業,本來就沒有整車背景支持,同時也沒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墊付資金采購新車,去提高市場占有率和使用率,只能眼看著形勢越發不利。
“大爺”就一定能笑到最后嗎?
從前文來看,車企這個現階段的“大爺”似乎很是春風得意,但實際上,是不是就真的能夠笑到最后呢?車企要獲得利潤,就必須有銷量,可以選擇客戶,然而選擇大平臺是不是就是最好的選擇呢?
實際上我們可以發現,運營商的未來是不可預知的,如果是運營商平臺,那么它所能掌握到的資源更是不可估量。一個有雄厚資金、同時有著充足貨源的新能源物流車運營平臺,在小平臺被逐漸淘汰之后,將會掌握到車廠、貨源、司機、快遞等等資源,最終將形成行業壟斷,掌握絕對的話語權;分時租賃行業顯得相對樂觀一些,一個B2C的市場,形成壟斷相對會緩慢的多。
然而,任何一個行業形成了絕對壟斷或者幾方壟斷,都對其健康發展極為不利,顯然,這樣的趨勢正在逐漸顯現,如果車企選擇眼前的利益,助長了壟斷的形成,無異于“與虎謀皮”,在后期可能淪為已經形成壟斷的運營商平臺的“代工廠”。
車企與運營商始終應該是相輔相成相互依存的關系,保留足夠的活躍者,保留行業的常態化競爭,才能促進行業的不斷發展。
當然,在現有的“3萬公里”標準之下,由于資金的問題,車企可能會做出最適合現階段的選擇,但為何不去思考運營商、用戶、乃至主機廠更加深入的合作?或者思考通過融資渠道、金融手段獲得資金呢?金融行業又應該如何抓住行業發展的大好機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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