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基本建立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較完善的政策、標準、市場和監管體系,構建以能耗“雙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為引領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機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基本制度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能源消費制度、開發利用機制和安全保供體系,完善全面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科技創新體系、政策保障機制和治理機制,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穩步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強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
在分布式能源方面,《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促進分布式能源的交易與消納。包括鼓勵農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就近交易,支持分布式發電與統一配網內的電力用戶就近交易等。具體如下:
鼓勵建設綠色用能產業園區和企業,建設一批低碳、零碳產業園,支持自有場所開發分布式清潔能源,建設智慧能源系統。完善支持自發自用分布式清潔能源發電的價格政策。
加強農村電網技術、運行和電力交易方式創新,鼓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新能源電力就近交易,為農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及鄉村振興相關產業提供低成本綠色能源。
支持微電網、分布式電源、儲能和負荷聚合商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交易。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支持分布式發電(含電儲能、電動車船等)與同一配電網內的電力用戶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就近進行交易,電網企業(含增量配電網企業)提供輸電、計量和交易結算等技術支持。
另外,在儲能方面,《方案》提出了多項支持、鼓勵措施,促進儲能應用、推動儲能技術研發、加強儲能安全運行管理:
符合條件的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儲能項目可按規定申請減免海域使用金。
加快建設廣西新型電力系統,對現有電力系統進行綠色低碳發展的適應性評估,在電網架構、電源結構、需求側響應、儲能規模化應用、源網荷儲協調、數字化智能化運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術和優化系統。加強新型電力系統源網荷儲各環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創新應用。鼓勵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模式,推動一批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示范項目,優先支持依托增量配電網開展試點建設。
支持微電網、分布式電源、儲能和負荷聚合商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交易。
落實抽水蓄能電價政策,研究制定靈活性煤電、天然氣調峰機組、應急備用電源、新型儲能等調節性電源補償機制和參與市場機制。
開展新型儲能應用,統籌推進源網荷各側新型儲能多應用場景發展。
完善需求側響應管理平臺,建立完善與現貨、輔助服務市場有效銜接的市場化機制和管理機制。明確用戶側儲能安全發展的標準要求,加強安全監管。支持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布式發電、蓄熱電鍋爐等用戶側可調節資源,以及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系統運行調節。
鼓勵利用廢棄礦區開展新能源及儲能項目開發建設。
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加強煤電機組與非化石能源發電、天然氣發電及儲能的整體協同。支持利用退役火電機組的既有廠址和相關設施建設新型儲能設施或改造為同步調相機。
加強新型儲能設施等電力運行安全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
加強新型儲能相關安全技術研發和創新應用,嚴格落實設備設施、規劃布局、設計施工、安全運行等方面技術標準規范。
積極布局硅料—光伏玻璃生產、電池和輔材加工、組件—逆變器—儲能設備配套為核心的光伏全產業鏈。推動高能量密度電化學儲能、液流電池、鈉離子電池、壓縮空氣儲能等裝備制造產業發展。
鼓勵市縣出臺支持風電和光伏發電、新型儲能和新型電力系統、氫能、海洋能等發展的財政政策。
創新對綜合能源服務、新型儲能、智慧能源等新產業新業態監管方式。
《完善廣西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