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方案圍繞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綠色低碳發展開展對口合作,支持革命老區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關停礦區建設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基地,做大做強清潔能源等特色產業及配套產業,促進革命老區產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指出,革命老區大多位于山區,“紅”“綠”資源交相輝映,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功能區,在保障國家生態安全上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結合對口合作,積極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推進生態保護補償。
支持合作開展碳匯項目,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在保護好生態的基礎上,支持革命老區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關停礦區建設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基地。
堅持綠色發展,支持革命老區強化品牌意識,培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建設綠色農產品供應基地。通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綠色低碳發展合作,推動革命老區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