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會要點
北海峰會要點
《聯合宣言》提出目標:到2030年海上風電總量至少達到65GW;2050年總發電能力提高10倍,至少達到150GW;
各國能源部長簽署了一項宣言,主要內容包括:
在第一個能源島開展互聯互通和產能最大化合作
計劃在北海建立另一個能源島或能源樞紐中心
加快各國國內和歐盟的審批程序,確保歐盟為海上風電項目提供更多資金,降低投資者的風險;
丹麥和比利時簽署了一項協議,將丹麥可再生能源股份出售給比利時。協議確認,2033年將在北海建立一個連接比利時和能源島的“混合互聯器”;
荷蘭和丹麥簽署了一項“部長級認可”,以分析丹麥能源島和荷蘭海上能源中心的具體連接事宜;
德國和丹麥簽署了一份意向書,啟動基于陸上和海上可再生能源的綠氫合作。
(從左至右分別為:德國副總理,比利時能源部長,丹麥氣候與能源部長,荷蘭氣候與能源部長,來源:丹麥氣候與能源部)
丹麥氣候與能源部長達恩·約恩森
”這次峰會具有歷史性的意義。今天,我們開啟了歐洲可再生能源的新篇章,并發布了一份雄心勃勃的宣言,這讓我們距離實現歐盟的氣候目標更近了一步。不僅如此,在埃斯比約會議上作出的這些承諾,也將幫助歐洲以可持續的方式擺脫化石燃料的依賴。有了這一綠色飛躍,北海將成為歐洲可再生能源中心,為數百萬歐洲人提供電力。”
荷蘭氣候與能源部長羅布·杰頓
”四國家之間的合作振奮人心,這將幫助我們和歐洲提高綠色能源生產,進一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我們擁有利用北海自然資源的獨特優勢:風力充足,海床較淺。連接能源中心,共享資源和實踐將幫助我們實現共同的目標,我十分期待進一步推動共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