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新能源發電行業逐步進入無補貼平價上網時代,各地均考慮如何促進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新能源富集的新疆,日前出臺新的新能源價格機制方案,確立新疆2021年起投產的新能源平價項目,即沒有補貼電價的項目,上網電價為0.262元/千瓦時,高于現行0.25元/千瓦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出臺的《完善我區新能源價格機制的方案》明確,將新疆2021年起投產的新能源平價項目發電量全部納入電力市場,以市場均價(年度直接交易均價)為基礎,當新能源項目疆內實際交易電價低于市場均價,按照市場均價與0.262元/千瓦時的價差給予電價支持;疆內實際交易電價高于市場均價,按照實際交易電價與0.262元/千瓦時的價差給予電價支持;價差部分由大工業用電順價均攤。今后,當市場均價達到或超過0.262元/千瓦時,不再給予差額電價支持,新能源項目上網電價執行實際交易電價。
同時,方案引導重點用能企業更多使用新能源電,引導企業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對孤網運行企業、自備電廠企業及其他能效水平低、污染大的大工業用電企業,2022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在全區平均水平上上浮5個百分點,努力推動重點用能企業提升新能源用電占比。
新疆風能資源總儲量、太陽能全年平均日照時數均居全國前列。“十三五”以來,新疆充分發揮風、光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優勢,已建成哈密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昌吉等8個地州百萬千瓦級新能源集聚區,初步實現了新能源規模化、集約化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