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總部位于新加坡的太陽能開發(fā)商和運營商周二(4月19日)表示,它打算在印度尼西亞群島安裝該容量,以滿足當?shù)氐碾娏π枨螅⑾蛐录悠鹿╇姟T撚媱澥且豁椄鼜V泛倡議的一部分,該倡議設(shè)想在廖內(nèi)島部署7 GWp的太陽能發(fā)電能力。
該諒解備忘錄在該群島的Combol和Citlim群島提供了3000公頃(7400英畝)的土地。可行性研究表明,可在Combol修建一座1.4兆瓦的太陽能發(fā)電廠,并配備3000兆瓦時的電池儲能系統(tǒng),而Citlim可成為一座1.7兆瓦時的光伏(PV)園區(qū)的所在地,其儲能能力為3500兆瓦時。
去年10月,作為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Sumitomo Corporation)、三星C&T株式會社(Samsung C&T Corporation)、Oriens資產(chǎn)管理公司(Oriens Asset Management)和杜拉鮑爾集團(Durapower Group)等公司組成的財團的一部分,Sunseap宣布了在群島上實施7-GWp項目的計劃。除了幾個大型太陽能公園外,該計劃還要求在巴淡島杜良港建造一座2.2 GWp的浮動式光伏發(fā)電廠,電池儲能超過6300 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