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陶宛議會(Seimas)批準了在波羅的海開發海上風電項目的的一攬子法律,并為該國第一個海上風電場開了“綠燈”。
議會此次通過的法案是對《可再生能源和電力法》的修正案,該修正案規定了明年舉行的拍賣過程,政府將通過該拍賣選擇第一個海上風電場的開發商。
修正案還設想了海上風電場安裝的技術條件以及未來生產的能源定價原則。
立陶宛首個海上風電場裝機容量為700兆瓦,預計最早將于2028年投入運營。拍賣計劃將于2023年下半年啟動。據估計,該風電場每年可以產生高達2 TWh的綠色電力,這將確保立陶宛電力需求的四分之一。
去年8月,立陶宛政府批準了該國能源部的一項立法,該立法規定了與未來招標條款和未來開發商責任限制有關的提案。
此外,為了籌備首次海上風電拍賣,該國能源部已經開始了編制空間規劃、戰略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和公共衛生影響評估、海底和風速研究以及其他籌備工作的程序。
據立陶宛政府稱,立陶宛海域至少可以開發四個海上風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