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了《關于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其中數個文件與能源相關,一起構成了龐大的山東能源行動計劃。
儲能頭條摘取了與儲能相關的行動計劃內容:
在“十大創新”2022年行動計劃中,有一項是《要素保障創新2022年行動計劃》,其中提出“創新能耗指標保障”:對于全省統籌布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級統籌,50%留給所在市;對光伏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給所在市;對“十四五”期間,建成投用的核電機組能源增量,50%由省級統籌,50%留給所在市。留給各市的新能源能耗指標增量,除國家和省級布局建設的重大項目外,應全部用于非“兩高”項目建設。
在“十強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之新能源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中,文件對儲能和動力電池、充換電都做出了具體規定。
在動力電池和儲能領域,文件提出,重點推動吉利欣旺達動力電池制造、上海電氣整機制造、億華通燃料電池動力系統生產制造等項目開工建設。聚力打造以濰坊、淄博為龍頭的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產業集群和以聊城、濟寧為龍頭的燃料電池整車及氫能制儲裝備產業集群,支持棗莊建設鋰電產業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儲備集群,爭取入選納庫。2022年年底,新能源產業“雁陣形”集群年營業收入力爭達到3500億元,規模以上企業數量達到800家,重點骨干企業技術研發投入占比達到5%左右。
打造一批高端綠色低碳產業園區。加快青島市新能源汽車集聚區、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煙臺市海陽核電裝備制造工業園區、煙臺市中國北方風電母港、淄博氫能產業示范園區、淄博市軍民融合國防動力電源產業園、泰安市泰開智能輸變電產業園、聊城市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園等重點園區建設,加強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加大對園區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招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形成“領軍企業+產業集群+特色園區”協同推進模式。
在充換電領域,文件提出,2022年年底,全省公共、專用充電站保有量達到6000座以上,各類充電樁保有量達到14萬臺以上。將獨立占地的公共充換電站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按照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明確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賃用地方式建設公共充換電站。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占總車位的比例達到15%以上,相關部門據此進行竣工驗收。優化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布局,在省內主要高速公路服務區原則上按照50公里間距建設充電設施;提高省內高速公路服務區已建成公共充電站(樁)管理維護水平,確保充電樁公共服務平臺在線率不低于95%,支持通過合作經營等模式降低充電設施運營成本。同時提升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覆蓋水平。全省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在“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之基礎設施“能源保障網2022年行動計劃”中,文件提出, 建設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以濰坊、濱州、東營等市鹽堿灘涂地為重點,開工魯北智慧產業園源網荷儲一體化、海化濰坊源網荷儲一體化、國電投濰坊風光儲多能互補等項目,裝機規模500萬千瓦左右;建成華潤東營、濰坊濱海風光儲智慧能源示范基地一期等首批項目,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資154億元。
推進先進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重點建成綠能東明、三峽慶云二期、華潤東營等一批項目,裝機規模100萬千瓦;開工建設濟寧廢棄礦井壓縮空氣儲能項目,積極推進泰安鹽穴壓縮空氣儲能項目建設,推動新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設施,支持棗莊儲能產業基地項目建設。全省新型儲能規模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資40億元。
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開工棗莊莊里項目,裝機規模100萬千瓦;推進泰安二期、文登、濰坊等項目建設,裝機規模480萬千瓦;建成沂蒙項目,裝機規模120萬千瓦;啟動五蓮街頭、萊蕪船廠等項目前期工作,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完成年度投資32億元。
為了推進儲能項目快速推進,文件提出,研究制定電力現貨市場下新型儲能發展政策和運行機制;根據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對獨立儲能按充放電容量進行容量補償;示范項目充放電量損耗部分按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電價執行;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賃示范項目的,優先并網、優先消納。探索推動抽水蓄能電站享受新型儲能相關政策,推動抽水蓄能電站進入電力市場,平等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交易及輔助服務市場。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魯政辦字〔2022〕28號
省政府有關部門:
《“十大創新”2022年行動計劃》《“十強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個十大”行動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建立工作臺賬
每個行動計劃形成一套工作臺賬,主要包括目標、任務、責任人、時間進度,由牽頭部門匯總,在《通知》印發后的10個工作日內,統一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具化細化涉及本部門的目標任務,壓緊壓實責任,抓緊推動落實,確保盡快見到實效。
二、深入宣傳解讀
各有關部門要把握好“1234567”宣傳工作法,聚焦推進落實“三個十大”行動計劃,在主流媒體、新媒體等各類型平臺上,常態化開展宣傳報道,及時介紹各領域工作進展情況和取得成效。要定期總結推廣本部門本領域以及各地推進落實的好經驗、好做法,總結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三、強化政策支持
抓緊抓實第一批政策清單落地實施,深入貫徹全國“兩會”精神特別是針對“穩字當頭”新制定的各項政策,第一時間推動落實,并結合山東省實際,謀劃推出山東省政策清單,形成對“三個十大”行動計劃的政策支撐。要密切關注國家部委政策動向,加大銜接匯報力度,積極爭取國家有關政策支持。
四、狠抓督導落實
建立“三個十大”行動計劃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完善更新。牽頭部門要深化聯動推進,主動牽頭解決行動計劃實施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協同推進,形成共抓落實的強大合力。充分發揮“四進”工作隊作用,深入基層一線,督導服務“三個十大”行動計劃中的重點項目、政策等落地落實,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7日
“十強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之新能源產業2022年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推進產業體系建設。育成1個千億級產業集群,5-6個百億級產業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全國乃至全球影響力的知名品牌,初步建成競爭力強、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新能源產業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布局,打造六大重點產業鏈。
1. 實施強鏈補鏈專項行動。緊貼各地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統籌布局,突出重點,聚焦新能源汽車、風電裝備、光伏發電裝備、核電裝備、氫能裝備、儲能裝備等六大產業鏈,精準繪制產業鏈圖譜,形成產業鏈龍頭骨干企業、主要配套企業、補短板突破環節、鍛長板重點領域等系列清單,構建“1張圖譜+N張清單”的產業發展路徑,推動產業發展規模和質量效益全面提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2. 做大做強優勢企業。創新“領航+骨干”合作模式,引領帶動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聯動協同發展。立足打造“國和”等先進三代核能基地,推動國家電投核能總部、中核山東區域總部實體化運營。圍繞新能源裝備制造領域較為薄弱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海上風電主機、氫能及燃料電池核心裝備等,精準招引一批“填空型”企業和“補充型”項目。重點推動吉利欣旺達動力電池制造、上海電氣整機制造、億華通燃料電池動力系統生產制造等項目開工建設,全力推進一汽解放新能源輕卡基地、明陽智能200臺8-15MW整機制造項目、東德實業氫燃料電池羅茨式氫氣循環泵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建成投產。(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創新引領,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
3. 加強關鍵技術攻關突破。按照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原則,聚焦氫能、儲能等重點領域,引導和支持優勢企業單位加強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技術攻關。持續推進燃料電池、鋰離子電池等領域科技攻關力度,實施電能質量治理裝備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氫能電源系統研發、新型鋰電池包的熱管理關鍵技術研發等8項重大產業攻關,形成一批產業發展急需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4. 加快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通過績效評價等舉措,加強省級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等新能源領域創新平臺建設,高質量推進山東能源研究院建設,盡快打造成為集前沿技術研發、人才集聚培育、優勢產業育成和科技創新服務為一體的國際水平新型研發機構。聚力建設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打造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研發、高端人才培養、科研創新試驗、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重大成果輸出平臺。(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提速擴容,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5. 全力推動項目落地。用好重點項目督導服務平臺資源,集聚優勢資源、集中人員力量,強化主動服務、強化綜合協調、強化督促指導,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加快推進60個省重點項目建設,確保完成年度計劃投資180億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6. 健全完善重大項目庫管理。建立動態管理、月報調度征詢制度,重點推動大金重工海上風電裝備制造全產業鏈項目、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廠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范工程、青島美錦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零部件生產項目等25個產業重大支撐項目建設,定期動態調整,提高在庫項目質量。(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集聚發展,培育壯大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
7. 持續做強“雁陣形”產業集群。推動新能源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配套體系完善的地區集聚,指導相關市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產業集群,重點推動青島、煙臺、濟寧、泰安、德州、聊城等6大新能源產業“雁陣形”集群發展。立足山東省氫能產業發展基礎,聚力打造以濰坊、淄博為龍頭的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產業集群和以聊城、濟寧為龍頭的燃料電池整車及氫能制儲裝備產業集群,支持棗莊建設鋰電產業集群,年度新培育1-2家儲備集群,爭取入選納庫。2022年年底,新能源產業“雁陣形”集群年營業收入力爭達到3500億元,規模以上企業數量達到800家,重點骨干企業技術研發投入占比達到5%左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 構建完善領軍企業培育體系。引導資源集聚,持續培育壯大一汽解放、山東核電、格瑞德、雙一科技等新能源產業領航型企業,年營業收入總額達到600億元。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合力培優工作機制,優選新能源產業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潛力企業,建立重點培育庫,強化財稅、資金、土地、技術、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動潛力骨干企業盡快成長為領航型企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優化提升,持續推進集群化園區化發展。
9. 打造一批高端綠色低碳產業園區。加快青島市新能源汽車集聚區、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煙臺市海陽核電裝備制造工業園區、煙臺市中國北方風電母港、淄博氫能產業示范園區、淄博市軍民融合國防動力電源產業園、泰安市泰開智能輸變電產業園、聊城市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園等重點園區建設,加強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加大對園區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招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形成“領軍企業+產業集群+特色園區”協同推進模式。鼓勵新能源產業園區建設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新能源園區交通、氫能熱電聯供等清潔能源綜合應用系統,試點建設新能源綠色低碳產業園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六)梯次培育,打造產業特色優勢品牌。
10. 挖潛提升品牌價值。圍繞研發創新、設計創意、生產制造、質量管理和營銷服務全過程制定品牌發展戰略,提升產品附加值和軟實力。依托產業鏈龍頭骨干企業和拳頭產品,重點培育山東核電、臺海瑪努爾、大金重工、巨濤、濰柴新能源、中通客車、東岳未來氫能、火炬、泰開、瑞福、奧揚科技、冰輪環境等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國際知名品牌。挖掘“專精特新”,培育“單項冠軍”,形成一批技術先進、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新品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1. 著力打造產業地標。指導相關市結合產業基礎和發展布局,建設中國氫谷(濟南)、東方氫島(青島)、“國和”先進三代核能基地(煙臺)、中國北方鋰電之都(棗莊)等具有鮮明特色和集聚實力的產業“地標”,提升山東省新能源產業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七)市場驅動,加快產品推廣應用。
12. 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以山東省海上風電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一體化基地、核電基地等開發建設為契機,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裝備產業,實現就地就近配套、融合聚集發展,提升產業本地化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3. 放大試點示范引領作用。啟動首批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第二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推動新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設施,支持棗莊儲能產業基地項目建設,不斷提升氫能及燃料電池、新型儲能裝備科技研發和裝備制造水平,形成先發優勢。積極爭創國家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推廣CCUS、柔性輸電、液流電池等50項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裝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八)固本強基,健全完善產業支撐體系。
14. 完善“互聯網+”充電設施建設。推動山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與充電運營企業平臺信息共享,實現全省電動汽車充電“一張網”,2022年年底,全省公共、專用充電站保有量達到6000座以上,各類充電樁保有量達到14萬臺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5. 構建城際交通氫能加注網。堅持“車站聯動”,在氫氣資源豐富、應用場景成熟的區域,優先布局建設加氫站,依托濟青高速服務區,建設高速公路氫走廊。2022年年底,全省累計建成加氫站30座,日供氫能力達到2.8萬公斤。(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16. 發揮新能源產業專班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突出重點項目建設、“雁陣形”產業集群和領軍企業培育、重大產業攻關,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貫通的協調推進機制,建立工作臺賬,明確預期目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時限等,定期調度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落實配套政策。
17. 支持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將山東省現行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長至2022年年底,對2022年符合條件的非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5.04萬元/輛,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6.48萬元/輛。擴大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重點區域巡游出租汽車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鼓勵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汽車,環衛、郵政快遞新增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0%。(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機關事務局、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財政廳)
18. 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將獨立占地的公共充換電站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按照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明確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賃用地方式建設公共充換電站。(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能源局)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占總車位的比例達到15%以上,相關部門據此進行竣工驗收。(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優化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布局,在省內主要高速公路服務區原則上按照50公里間距建設充電設施;提高省內高速公路服務區已建成公共充電站(樁)管理維護水平,確保充電樁公共服務平臺在線率不低于95%,支持通過合作經營等模式降低充電設施運營成本。(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9. 提升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覆蓋水平。全省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對具備條件的小區增加停車位,建設充電樁。鼓勵居民小區采用有序充電模式,支持出臺充電設施建設、使用等標準文件,引導充電設施健康、有序發展。(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
20. 支持氫能混合場站建設。推動在高速服務區、港口碼頭、工礦廠區及公路沿線建設氫/油、氫/氣、氫/電混合場站。支持利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等站點網絡改擴建成具有加氫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規范和安全條件前提下,對不新增用地的,無需另行辦理加氫站規劃選址手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加強督導評估。
21. 強化工作督促和業務指導。建立報告評估工作機制,各有關市及時跟蹤監督、按期報送重點項目、重大產業攻關、重要園區建設工作進展,定期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開展督導評估,抓好評估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之基礎設施“七網”2022年行動計劃
能源保障網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年底,電力總裝機達到1.8億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7000萬千瓦以上。全年煤炭產量穩定在9500萬噸左右,天然氣供應量260億立方米左右。全年完成能源基礎設施投資1400億元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清潔能源“五基地兩示范”建設。
1. 海上風電基地。全面推進省管海域場址開發,開工渤中A、B1、B2和半島南U1、U2、V等項目,裝機規模540萬千瓦,建成200萬千瓦;啟動國管海域渤中E和半島北K、L、M1等項目前期工作,裝機規模460萬千瓦。完成年度投資462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2. 海上光伏基地。以東營、煙臺、青島等市附近海域為重點,加快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開發,開工HG14、HG21、HG37等項目,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左右,建成150萬千瓦左右;啟動HG32等項目前期工作,裝機規模300萬千瓦以上。開展華能半島南抗風浪項目、山能渤中抗浮冰項目等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裝機規模10萬千瓦。完成年度投資93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3. 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以濰坊、濱州、東營等市鹽堿灘涂地為重點,開工魯北智慧產業園源網荷儲一體化、海化濰坊源網荷儲一體化、國電投濰坊風光儲多能互補等項目,裝機規模500萬千瓦左右;建成華潤東營、濰坊濱海風光儲智慧能源示范基地一期等首批項目,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資154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4. 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以濟寧、棗莊、菏澤等市采煤沉陷區為重點,開工臺兒莊源利新能源農牧光互補、華能東明縣馬頭鎮農光互補發電等項目,裝機規模65萬千瓦;建成晴陽新能源滕州農光互補項目,裝機規模15萬千瓦;啟動華電滕州光伏發電等項目前期工作,裝機規模20萬千瓦。完成年度投資12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5. 膠東半島核電基地。加快海陽、榮成、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開工海陽核電二期工程3號機組,裝機125萬千瓦;推進國和一號示范工程建設,裝機300萬千瓦;建成榮成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裝機20萬千瓦;爭取招遠核電一期、榮成石島灣擴建一期等工程具備上報核準條件,裝機480萬千瓦。積極推進海陽核電跨區域核能供暖研究論證等相關工作,適時啟動工程建設。完成年度投資130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海洋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6. 整縣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示范。堅持“一縣一策”,組織編制70個國家試點縣規劃建設方案,總規模3000萬千瓦左右。總結推廣沂水縣、諸城市等整村規模化開發建設經驗,形成集中匯流送主網、就地就近消納等開發利用模式,加快整縣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開工規模500萬千瓦,建成300萬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資90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7. “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示范。加快安丘市輝渠鎮等88個鄉鎮、沂水縣諸葛鎮東河西村等668個村首批標桿建設工作,推進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綜合開發利用,打造農村地區用電、供暖、炊事清潔用能新模式,建成50個左右“標桿鄉鎮”、500個左右“標桿村”。(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二)增強電力供應鏈。
8. 加快煤電機組更新改造。大力推進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實施華能辛店等200萬千瓦以上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華能白楊河等200萬千瓦以上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華能八角等200萬千瓦以上煤電機組供熱改造項目,完成改造機組總規模達到600萬千瓦以上,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80萬千瓦以上,增加大機組供熱面積300萬平方米以上。堅持“替代優先、先立后破”原則,采用“上大壓小”“上新壓舊”“上高壓低”方式,合理布局建設大型高效燃煤機組,開工大唐鄆城第二臺機組,建成投運華能董家口等項目,啟動華能德州等項目前期工作,關停退出小煤電機組200萬千瓦以上,煤電裝機控制在1億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資145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9. 啟動燃氣機組示范工程。開工華電青島、華電章丘、華能煙臺、華能泰安、大唐青島等480萬千瓦左右9F級重型燃機和棗莊豐源、華電東營等60萬千瓦左右分布式燃機項目;推動濱州魯北等“風光燃儲一體化”配套燃機項目建設,裝機規模20萬千瓦左右;啟動華能黃臺、青島聚能萊西等9F級重型燃機項目前期工作,裝機規模180萬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資38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0. 有效擴大“外電入魯”規模。加快推動“隴電入魯”新通道獲得國家核準,開工首批600萬千瓦配套電源項目;統籌推進魯固直流通道千萬千瓦級“風光火儲”一體化電源基地規劃建設,建成首批300萬千瓦配套風電項目;協調加快昭沂直流通道配套電源項目建設,投產規模200萬千瓦以上。加大跨省區送受電計劃和政府間購售電協議落實力度,接納省外電量1200億千瓦時左右。(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1. 增強電網支撐能力。完善電力主干網架,開工樂平、惠民50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等工程;建成鄆城、棲霞等50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文登抽蓄500千伏送出等工程;啟動汶上、巨峰等50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華電章丘等500千伏送出,高地、銀海等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資5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2. 推進先進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重點建成綠能東明、三峽慶云二期、華潤東營等一批項目,裝機規模100萬千瓦;開工建設濟寧廢棄礦井壓縮空氣儲能項目,積極推進泰安鹽穴壓縮空氣儲能項目建設,推動新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設施,支持棗莊儲能產業基地項目建設。全省新型儲能規模達到200萬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資40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3. 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開工棗莊莊里項目,裝機規模100萬千瓦;推進泰安二期、文登、濰坊等項目建設,裝機規模480萬千瓦;建成沂蒙項目,裝機規模120萬千瓦;啟動五蓮街頭、萊蕪船廠等項目前期工作,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完成年度投資32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三)穩固煤炭供應鏈。
14. 穩定煤炭供應。以賦存條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三類煤礦”為重點,積極釋放先進產能,核增濱湖煤礦產能40萬噸/年;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產保供,煤炭產量穩定在9500萬噸左右;推進萬福煤礦及選煤廠項目建設,建設規模180萬噸/年;加大省外煤炭資源開發,引導省內重點用煤企業與省外開發煤礦簽訂中長期合同,煤炭調入能力保持在2.7億噸左右。完成年度投資11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15. 完善煤炭儲備體系。按照“不混淆、不增地、不增線、不增人、不虧損”原則,加快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開工濟三泗河口港儲配煤基地、兗礦泰安港公鐵水聯運物流園(一期)等項目;建成魯西煤炭儲配基地、魯北煤炭儲配基地二期等項目,新增煤炭儲備能力530萬噸。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煤炭儲備設施,增強社會儲備能力。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確保達到1300萬噸、力爭達到1500萬噸,社會儲備能力確保達到2000萬噸、力爭達到2400萬噸。完成年度投資151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四)完善油氣供應鏈。
16. 提高天然氣接卸能力。圍繞打造千萬噸級LNG接卸基地,加快推進中石化山東LNG三期、國家管網龍口南山、中石化龍口、保利協鑫煙臺西港等項目建設,在運在建LNG接收站年接卸能力達到2500萬噸。完成年度投資40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交通運輸廳)
17. 完善油氣輸送網絡。立足構建“一網雙環”輸氣格局,開工山東環網東、北干線等項目,推進山東環網南、西干線建設,建成中俄東線德州至泰安段,天然氣管道里程達到7000公里以上。加快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設,開工黃島至濰坊管道,建成董家口至東營、日照港至京博管道,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分別達到5200公里、2600公里。完成年度投資76億元。(牽頭單位:省能源局)
18. 加強油氣儲備能力建設。推進煙臺港西港區省級儲氣設施建設,建成中原白9地下儲氣庫、濟南南曹范LNG調峰儲配站二期工程,啟動董家口LNG儲備基地項目前期工作,政府儲氣能力達到2.1億立方米。推進董家口港區原油商業儲備庫、裕龍島項目配套島外油庫項目,建成勝利油田新東營原油庫等儲備庫工程,啟動日照港油品碼頭油庫四期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原油儲備設施規模達到7500萬立方米。完成年度投資51億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糧食和儲備局)
(五)守牢行業安全生產底線。
19. 加強煤礦安全生產。以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抓手,嚴格聯系包保、駐礦監管、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實,加大“四不兩直”督導檢查力度,每季度組織開展重大風險分析研判和預警管控,全面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進“電子封條”建設,實現出入井人員、礦井生產狀態等遠程監測“全覆蓋”。深入推進煤礦智能化發展,建成鮑店、付村等首批國家級智能化示范礦井,生產能力90萬噸/年以上煤礦全部實現智能化開采,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0個以上,智能化開采產量達到75%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東局)
20. 加強油氣管道保護。集中開展老舊管道和高后果區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推進管道“以舊換新”工程,加快推進東黃復線、魯寧線等老舊管道改造項目,完成魯寧線曲阜段改線建設。制定油氣管道智能化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分布式光纖預警、在線泄漏檢測與定位、5G巡線、視頻天網等智能化系統建設,中俄東線、山東天然氣環網等新建管道實現智能化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用;實施魯寧線、魯皖線等在役管道數字化恢復和泰青威管道提升改造等工程;建立全省油氣管道數字地圖和全省油氣管道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加快推動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視頻監控建設,年底前實現100%全覆蓋。(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
21. 強化電力運行管理。建成全省煤電機組在線監測平臺,實現對電煤庫存、非計劃停運和降出力等情況實時掌握。強化電力生產運行調度、分析,加強發電運行安全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點時期保電預案,動態修訂有序用電、用戶輪停、市場化可中斷負荷方案和事故拉路序位,組織開展全省有序用電和重點地區大面積停電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需求響應市場機制,響應資源規模達到600萬千瓦。持續開展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探索建立重要輸電通道聯動防護機制,優化電力設施運行環境。系統推進電網智能化建設,全面開展電網智能巡檢,推動省域5G電力示范網規模應用,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110千伏及以上線路全部實現智能巡檢。(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三、推進措施
(一)海上風電項目方面。將海上風電納入省重點項目,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2023年年底前建成并網的海上風電項目,免于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海上光伏項目方面。將海上光伏納入省重點項目,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對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免于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優先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海上光伏項目建成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給所在市。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陸上大型風光基地項目方面。對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魯西南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內的規劃項目,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對相關項目配建的高比例儲能設施,擇優納入省級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電網企業開辟基地項目送出工程“綠色通道”,保障基地項目“應接盡接”。(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核電及核能綜合利用項目方面。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對新建成投用的核電機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統籌,50%留給所在市。整合膠東半島地區,熱力市場資源,青島、煙臺、威海等地將核能供暖納入城市供暖規劃,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優先采用核能供暖。實施核能供暖的地方,參照不高于“煤改氣、煤改電”清潔供暖補貼標準制定符合本地實際核能供暖支持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燃機項目方面。研究制定燃氣機組“容量電價+電量電價”兩部制電價疏導政策。將燃機項目調峰容量視作可再生能源配建儲能,允許燃機進入電力現貨市場,提高調峰燃機發電價格。(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儲能項目方面。研究制定電力現貨市場下新型儲能發展政策和運行機制;根據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對獨立儲能按充放電容量進行容量補償;示范項目充放電量損耗部分按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電價執行;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賃示范項目的,優先并網、優先消納。探索推動抽水蓄能電站享受新型儲能相關政策,推動抽水蓄能電站進入電力市場,平等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交易及輔助服務市場。(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煤炭油氣儲備項目方面。
1. 對由煤炭承儲企業申報并獲得中央基本建設投資支持的省級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項目,省級財政根據中央基本建設投資支持資金額度,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對取得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的煤炭儲備能力建設項目,省級財政結合中央下達的專項債券額度情況,按程序給予適當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 對煤炭承儲企業因承擔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任務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按照“獨立核算、封閉運行、綜合補助、包干使用”的原則,省級財政給予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 支持天然氣儲備能力建設,支持各市優先將符合條件的項目逐級納入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庫,按程序給予重點支持;省財政對各市租賃省級政府天然氣儲備基地費用給予適當補助。(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 煤炭、天然氣、石油承儲企業取得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符合條件的,可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承儲企業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可按規定加速折舊。對參與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的物流企業,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符合規定條件的,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承儲企業符合條件的增值稅留抵稅額按規定予以退稅。(牽頭單位: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