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平臺化”簡單的說就是不同車型使用相同的平臺,這樣可以盡量使用相同生產線,降低生產制造成本。在開發電動車的過程中,究竟是繼續使用傳統內燃機的汽車(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Vehicle,ICEV)的平臺,還是開發全新的電動汽車(混合電動車HEV、插電式混合電動車PHEV 和純電動車BEV)平臺,車企各有所好。
其實電動汽車的平臺選擇并不多,要么是開發全新的平臺,要么是基于傳統內燃機汽車的平臺進行開發。美國密歇根大學交通學院歸納了以下兩種平臺策略和兩種設計思路:
· AEP:Adapted Electric Platform,使用原來的傳統車的平臺,電動車設計去使用原來平臺
· NEP:New Electric Platform,發開全新平臺,可以使用全新設計
· NEVD:New Electric Vehicle Design,全新電動車設計,不必遷就舊平臺
· AEVD:Adapted Electric Vehicle Design,在原有傳統車平臺上設計電動車,需要遷就舊平臺

在傳統汽車平臺上通過改造已有平臺進行電動汽車的生產制造,其成本可以得到較好的控制,但是原有平臺的固有設置也給電動車設計帶來了一些局限性,例如內部空間(特別是動力電池經常會占據電動車的后背箱空間)、續駛里程設計受空間限制也有所限制(例如,給電池預留的空間較小)、動力性方面有時候不能充分發揮電動車的優勢等。開發全新的平臺可以很好的解決上述幾個限制,但是新平臺的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注入,增加了成本(圖1)。

圖1 兩種電動車平臺的對比
根據NEP、AEP、AEVD、NEVD的組合可以得到A、B、C三種電動汽車平臺(圖2)。其中,A類(AEVD-AEP)的主要代表是美國福特公司,包括混合電動車,插電式混合電動車、純電動車,另外還有奧迪A3 e-tron,寶馬Mini-e等;B類(NEVD-AEP)代表有Leaf純電動,豐田普瑞斯,通用Volt和Bolt;C類(NEVD-NEP)代表主要是特斯拉和寶馬i3、i8。從C類型(NEVD-NEP)到A類型(AEVD-AEP),電動車平臺跟燃油車平臺可以共用的程度越來越高(圖3)。有些車企的平臺會在A、B、C三種類型中發生遷移。例如,大眾在2015年啟動了MEB(modular electric toolkit)全新電動車平臺,梅賽德斯也啟用EVA電動車模塊化平臺,寶馬則開發了FSAR(flat battery storage assembly)電動車平臺,這些新平臺都是C類型;雪鐵龍從A類型轉移到B類型;Nissan在2016年也宣布準備啟動新的電動車平臺,從B類型遷移到C類型(圖4)。

圖2 三種類型的平臺

圖3 電動車和燃油車平臺的共用程度

圖4 平臺遷移
為了能夠設計開發出性能更加優越的電動汽車,越來越多的汽車制造商重視開發模塊化平臺,增加了平臺的彈性,以便應對不同車型推出對應車型。目前國外一些車企的電動汽車平臺使用情況主要是:
·福特:基于傳統汽車平臺,提高產線的兼容性和經濟性
·大眾:MEB平臺
·通用汽車:Volt是基于D2XX平臺(緊湊型車型)、Bolt是基于Gamma G2SC平臺
·日產汽車:CMF(common modular family)平臺
·寶馬:FSAR(flat battery storage assembly)平臺
·梅塞德斯-奔馳:EVA (electric vehicle architecture)平臺
·豐田:TNGA(Toyota New Global Architecture),屬于模塊化結構
總體來看,平臺化策略可以更好的幫助車企優化產品設計、加快產品開發進程、提高開發效率。特別是現在電動汽車市場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有效的平臺化策略可以加速電動汽車的市場普及速度,讓消費者能夠選擇更合適的電動汽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