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亞星客車發布公告稱,根據四部委發布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的要求,新能源客車生產廠家對動力電池等儲能裝置、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應提供不低于5年或20萬公里的質保期限。公司決定將新能源客車三電系統質保期在公司原有基礎上適當延長,承擔的三包費用相應增加。

本次調整前,公司對新能源客車產品統一按銷售收入的1%計提三包費用。隨著公司新能源客車銷售占比逐步提高,采用1%的計提標準將不能滿足公司未來提供三包的實際支出,為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在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公司自2016年10月1日起將國內新能源客車三包費計提比例由1%提高至3%。
公告表示,根據公司2016年新能源客車收入規模測算,本次會計估計變更后,預計2016年減少利潤總額2,232萬元, 2016年凈利潤不會超出2016年年報業績預告中預計的凈利潤 6000-8000萬的范圍。假設運用該政策,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亞星客車利潤總額分別減少234.32萬元、454.50萬元、2048.80 萬元。